問題詳情

17 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處分廢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廢止係針對自始合法的行政處分
(B)廢止僅能向後發生效力
(C)行政處分的廢止如具裁罰性質者,應優先適用行政罰法
(D)廢止權發生事由包含「附負擔授益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未履行負擔」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84615
統計:A(1),B(5),C(6),D(1),E(0)

用户評論

【用戶】ivessh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25條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n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用戶】ivessh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25條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n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