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統計:A:12,B:467,C:18,D:19,E:0
難度:非常簡單
【珍珠奶茶】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 1 條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Zora】評論
民訴第1條第1項……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乙住所地……新竹市)第15條……侵權行為地(桃園市)之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