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 Liu】評論
預77:附屬單位預算的繳庫數,以"立法院"最終審定數為準審51:公有營業及事業之盈虧,以"審計機關"審定數為準
【不放手,直到夢想到手】評論
預算法 第 77 條 (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之執行)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經立法程序審定後如有差異時,由行政院依照立法院最後審定數額,調整預算所列數額並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