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預算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立法院審議營業基金預算之重點?
(A)營業收支
(B)資金運用
(C)計畫績效
(D)生產成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9184
統計:A(7),B(15),C(139),D(17),E(0)

用户評論

不放手,直到夢想到手】評論

預算法第 49 條  (預算審議之決定)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審議時應就來源別決定之;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 第 50 條  (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為主;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

Mia Lee】評論

預算法-第50條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為主;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