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下列何項得為再審查之情形?
(A)第3年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
(B)第5年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
(C)第15年發現詐偽之證據
(D)第10年發現詐偽之證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0159
統計:A(6),B(2),C(2),D(241),E(0)
用户評論
【Evelyn Zheng】評論
審計法27條 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二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 、重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若發現詐偽之證據,十年內仍得為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