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有關詐欺案件之偵查責任區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面取款詐欺案件,由取款地之警察機關為主辦單位
(B)網路詐欺案件涉及帳戶匯款者,由帳戶開立人戶籍地之警察機關管轄,但同時涉及當面取款之 案件,統一由取款地之警察機關為主辦單位
(C)涉及無記名儲值卡之帳戶匯款案件,由帳戶開立人戶籍地之警察機關管轄
(D)涉及境外匯款之案件,以被害人第一次匯款地之警察機關為主辦單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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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阿拉花瓜】評論

手冊23點4項4目涉及境外匯款外籍人士金...

馬路小天使】評論

(C)涉及無記名儲值卡之帳戶匯款案件,由帳戶開立人戶籍地(被害人第一次匯款地)之警察機關管轄。

kistubry80018】評論

犯罪偵查手冊第23點涉及境外匯款、外籍人士金融帳戶及無記名儲值卡之帳戶匯款案件,以被害人第一次匯款地之警察機關為主辦單位。

小煤炭】評論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第23點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之警察機關管轄,但下列各款不在此限: (一)犯罪行為之發生或結果橫跨二個以上警察機關管轄區域者,由受理報案或接獲通報在先之機關主辦,其他警察機關將有關資料送請併案偵辦。 (二)犯罪地屬專業警察機關管轄區域者,以該警察機關主辦為原則,其他相關警察機關配合之。惟保三及保七總隊,僅管轄其專責任務案件。 (三)除機關間另訂有協調聯繫要點者外,捷運或輕軌移動車廂內發生之案件,由發生地之警察機關管轄,無法確認發生地時,則由被害人下車停靠站所在地警察機關管轄。 (四)詐欺案件: 1.未涉及帳戶匯款之案件,由發生地之警察機關管轄。當面取款詐欺案件,由取款地之警察機關為主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