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申請數額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4176
統計:A(298),B(8225),C(91),D(6),E(0)

用户評論

賴文菁】評論

結婚書約:依民法第982條規定: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方為有效。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等相關資料。未成年人結婚者,另提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風信子】評論

民法101.12.26982條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故不需要證人

Juju】評論

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