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4.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者,對於「罰鍰」之裁處,不服者如何處理?
(A)僅得提起訴願
(B)僅得提起聲明異議
(C)僅得提起抗告
(D)僅得上訴
(E)依據案件之裁處為警察機關或法院來決定提起「聲明異議」或「抗告」 。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適中0.686747
統計:A(0),B(33),C(4),D(1),E(114)
用户評論
【107警特受訓中】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 43條 第2項 第 6款不服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5日內,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