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07警特受訓中】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7 依刑法第 34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從刑?(A) 沒收(B) 罰金(C) 追繳(D) 褫奪公權

【評論內容】

依照現行刑法規定

★★★★-----...

【評論主題】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 18 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禁止曾因過失而受刑之宣告者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已牴觸人民服公職之保障(B)人民參加考試取

【評論內容】

應該說

技能檢定是由勞動部負責(有甲級、乙級、丙級的

EX:  美髮師、烘焙師

專業技術考試是由考選部(考過了才能任職就業

EX: 律師、會計師

有誤求指導

【評論主題】26 下列警察職權中,何者性質屬於行政立法作用?(A)發布警察命令 (B)使用警械 (C)違警處分 (D)協助偵查犯罪

【評論內容】

這題考得蠻妙的

A     如同上述

B   D    事實行為

C    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176.下列名詞之適用,何者有誤? (A)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深夜,係指淩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B)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為之,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 (C)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所稱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

【評論內容】

非公開或 非公眾得出入 場所 之 職業賭場所 ,賭博財物  

社會秩序維護法     84條

------------------------------------------

非公開或非公眾....    有抽頭營利,茶水費500$ 算 刑法

公開 或 公眾場所 職業賭場所 之 職業 賭場所,賭博財物

刑法   268條

【評論主題】三、語譯(共 10 分,每題 5 分)【題組】1.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評論內容】

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nnn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26 下列警察職權中,何者性質屬於行政立法作用?(A)發布警察命令 (B)使用警械 (C)違警處分 (D)協助偵查犯罪

【評論內容】

這題考得蠻妙的

A     如同上述

B   D    事實行為

C    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176.下列名詞之適用,何者有誤? (A)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深夜,係指淩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B)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為之,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 (C)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所稱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

【評論內容】

非公開或 非公眾得出入 場所 之 職業賭場所 ,賭博財物  

社會秩序維護法     84條

------------------------------------------

非公開或非公眾....    有抽頭營利,茶水費500$ 算 刑法

公開 或 公眾場所 職業賭場所 之 職業 賭場所,賭博財物

刑法   268條

【評論主題】三、語譯(共 10 分,每題 5 分)【題組】1.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評論內容】

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nnn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 18 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禁止曾因過失而受刑之宣告者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已牴觸人民服公職之保障(B)人民參加考試取

【評論內容】

應該說

技能檢定是由勞動部負責(有甲級、乙級、丙級的

EX:  美髮師、烘焙師

專業技術考試是由考選部(考過了才能任職就業

EX: 律師、會計師

有誤求指導

【評論主題】13 受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之法院,原則上應於多久期限內審結?(A) 1 個月 (B) 3 個月 (C) 6 個月 (D)1年

【評論內容】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評論主題】7 有關總統刑事豁免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立法院得決議排除總統之刑事豁免權(B)總統得基於此一特權,而拒絕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C)只是一種暫時性程序障礙,並非總統享有實體免責權(D)為證據保

【評論內容】

大法官解釋    627

重點如下

1.對於總統職權無直接關涉措施可以限制

2.證據調查、保全不得限制總統人身自由

3.總統不得拒絕做刑事案件證人義務

4.總統刑事豁免權不得拋棄

5.刑事豁免權是一種暫時性程序障礙,非免責,

     卸任後亦有刑責問題

【評論主題】23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53 號解釋,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所掌之釋憲案件,原則上不及於下列那一種案件之審查?(A)法律違憲 (B)政黨違憲 (C)自治法規違法 (D)行政處分違法

【評論內容】

判例、決議、法官聯席會會議皆可審查

視為命令加以審查

不過有爭議

出自呂晟2017互動式憲法p.135

【評論主題】2247以下何者為權利之客體:(A)人、物 (B)動產、不動產(C)物、行為 (D)人、行為

【評論內容】

這題答案是給    BC  喔!

【評論主題】28.依最高法院判例之見解,下列敍述何者正確?(A) 在醫院充當助手的甲,如非擔任治療業務,則其對於求診者施藥致死,甲成立普通過失致死罪(B) 甲見乙將其所配帶裝有子彈的手槍取出把玩時,未加阻止,致手

【評論內容】

89年 8075 號判例

業務 指 社會地位反覆實施之行為

附隨業務亦是

養豬   載豬   載飼料   撞到人都是   業務過失

下班途中  撞到人    普通過失

【評論主題】1 關於孳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指原物所產生的收益(B)分為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C)對於原物施以生產之人,即取得天然孳息收取的權利(D)將所有物出租給他人使用,所得之租金為法定孳息

【評論內容】

D  是在說 出租房屋

所獲得的租金   為法定孳息   沒錯喔

法定孳息:  租金   銀行利息   (因法律上關係產生的孳息

天然孳息:  水果   雞蛋    ( 自然物產生孳息

【評論主題】34 甲為出售其所有房屋,乃以乙、丙、丁為共同代理人授與出售該屋之代理權。其後,乙單獨與 A,丙、丁共同與 B 分別締結不同售價之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二契約中售價較高者對甲發生效力(B

【評論內容】

第 168 條

n

代理人有數人者,其代理行為應共同為之。

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人另有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由此可知

D對

【評論主題】49 甲之印鑑圖章及支票簿,常交與乙保管,乙擅自以該印鑑圖章簽發支票一張,交付與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得主張成立表見代理,由甲負授權人責任(B)法院得不待丙之主張,逕行認定本件成立表見

【評論內容】

表見代理,是指無代理權人雖然做出無權代理行為,卻因為本人的行為而在表面上產生代理權存在的外觀,造成相對人信賴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此時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應使本人對相對人負責,而讓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26 下列警察職權中,何者性質屬於行政立法作用?(A)發布警察命令 (B)使用警械 (C)違警處分 (D)協助偵查犯罪

【評論內容】

這題考得蠻妙的

A     如同上述

B   D    事實行為

C    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176.下列名詞之適用,何者有誤? (A)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深夜,係指淩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B)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為之,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 (C)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所稱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

【評論內容】

非公開或 非公眾得出入 場所 之 職業賭場所 ,賭博財物  

社會秩序維護法     84條

------------------------------------------

非公開或非公眾....    有抽頭營利,茶水費500$ 算 刑法

公開 或 公眾場所 職業賭場所 之 職業 賭場所,賭博財物

刑法   268條

【評論主題】三、語譯(共 10 分,每題 5 分)【題組】1.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評論內容】

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nnn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三、語譯(共 10 分,每題 5 分)【題組】1.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評論內容】

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nnn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47 依刑法第 34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從刑?(A) 沒收(B) 罰金(C) 追繳(D) 褫奪公權

【評論內容】

依照現行刑法規定

褫奪公權-----唯一從刑

沒收為主刑

可單獨宣告執行!!!

【評論主題】6.刑法第15條第2項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保證人地位,依據學理說明所指為何?(A) 基於危險監控者 (B) 基於契約承諾者(C) 基於自引危險者(D) 基於危險共同承擔

【評論內容】

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nn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評論主題】170.現行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所執行之警察任務,係: (A)組織上警察之任務 (B)學理上警察之任務 (C)廣義警察之任務 (D)實質警察之任務。

【評論內容】

BCD   學理 、廣義、實質      皆是   廣義警察  

(釋字588 、行政執行干預手段、拘提管收)

A      警察法  、警察施行細則、警執法 、組織法上的

皆是      實務、狹義 警察      

【評論主題】329.撞球店之服務生穿著裸露,姿勢放蕩,不聽勸阻。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其處罰對 象為: (A)僅處罰該服務生 (B)僅處罰營業負責人 (C)併罰服務生及營業負責人 (D)處罰服務生,得併罰其營業負

【評論內容】

保全  下班  就是  打撞球 打網咖 睡  汽車  旅館

非特種行業:

保全業、撞球業 、觀光旅館、網咖、汽車販售業

【評論主題】324.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者,對於「罰鍰」之裁處,不服者如何處理? (A)僅得提起訴願 (B)僅得提起聲明異議 (C)僅得提起抗告 (D)僅得上訴 (E)依據案件之裁處為警察機關或法院來決定提起「聲明

【評論內容】

社會秩序維護法 43條 第2項 第 6款

不服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5日內,

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聲明異議

【評論主題】200.社維法中有關拘留、送交監護及救濟途徑之立法,依憲法觀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保留拘留罰並由法官裁定,及無違憲之疑慮 (B)不服警察機關處分之聲明異議,規定由地方法院簡易庭受理,符合司法

【評論內容】

這題應該是在問    釋字166、釋字251

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罰

應屬法院職權範圍,依法定程序為之

 

違警罰法的拘留、罰役之裁決程序不應該由警察機關裁決

有違憲法第8條

【評論主題】159.對互相鬥毆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以拘留或罰緩,為預防其傷害,依行政執行法 可對鬥毆者施以管束,則下列適用何者為是? (A)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鬥毆者 (B)僅可依行政執行法予以管束鬥毆者

【評論內容】

社會秩序維護法 

是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   所造成的 影響 行政罰!

行政執行法   管束

37條

針對不同目的

可以併行運作

【評論主題】153.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屬性為:1行政法之特別法 2 刑事法之特別法 3 純粹程序法 4 憲法 第一百七十條所稱之法律。 (A)1、3 (B)2、4 (C)3、4 (D)1、4。

【評論內容】

社會秩序維護法

乃行政罰法之特別法

也是中標法第四條    所稱  之  法律

憲法 170條亦是

【評論主題】176.下列名詞之適用,何者有誤? (A)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深夜,係指淩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B)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為之,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 (C)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所稱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

【評論內容】

非公開或 非公眾得出入 場所 之 職業賭場所 ,賭博財物  

社會秩序維護法     84條

------------------------------------------

非公開或非公眾....    有抽頭營利,茶水費500$ 算 刑法

公開 或 公眾場所 職業賭場所 之 職業 賭場所,賭博財物

刑法   268條

【評論主題】16 我國法律體制主要屬於何一法系?(A)大陸法系(B)英美法系(C)東亞法系(D)社會主義法系

【評論內容】中國清朝政府聘請許多日本學者來傳授現代法學,大多放小日本相關的歐陸式法典,製作麼部分修改一榮那魔蠍中國的傳統與較新的歐陸法典,因此我國現行法律,請參照大多為大陸法系 By 陳治宇《法學緒論》103身四-29

【評論主題】【題組】3 「鮮」少

【評論內容】

看到頭暈眼花

【評論主題】三、語譯(共 10 分,每題 5 分)【題組】1.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評論內容】

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nnn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D B 好難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