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崇睿】評論
竊盜跟侵占遺失物的罪名區別最大的判斷,是失主他報案時是竊盜還是遺失物,如果是竊盜那麼失主應該知道自己的物品仍放置在何處,只是仍舊無法順利向場所附近的人協助尋找到物品,也就是物品被偷走了。若是遺失物,那麼代表失主已無法確切描述物品放置何處,僅是弄丟了,也就所有人對於遺失物已不知遺失於何處,該物品脫離本人的持有。
【107警特受訓中】評論
東西被偷 你可以知道在哪裡? 我問號?
【painting】評論
東西被偷後,被小偷拿到哪裡當然不知道,這裡所說的知道在哪裡應是指物品持有人知曉原本物品放在何處,與遺失物,物品持有人不知道物品在哪裡為不同概念。
【林宗佑】評論
請問僅約定而未轉手也算既遂嗎
【韓國小番】評論
乙把東西藏起來,算是間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