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刑法第15條第2項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保證人地位,依據學理說明所指為何?
(A) 基於危險監控者
(B) 基於契約承諾者
(C) 基於自引危險者
(D) 基於危險共同承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1179
統計:A(85),B(81),C(147),D(9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保證人地位、刑法的體系與架構、保證人

用户評論

107警特受訓中】評論

第 15 條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nn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湯于珊】評論

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阿答力】評論

第 15 條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Summerbaby Ha】評論

還是不太懂...?????有人可以講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