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結隊登山成員突覺不適,領隊X、隊員Y獨留山友離去求援,但僅通知家屬,致搶救人員到達其已失溫死亡,試問X、Y該當罪名為何?
(A) 離去乃因求援故不成罪
(B) 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C) 第293條普通遺棄罪
(D) 第294條加重遺棄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70288
統計:A(76),B(167),C(86),D(122),E(0)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主觀應注意(有預見可能)、能注意(有迴避可能)、而不注意(違反注意義務)。應立刻通知警方或消防隊等單位前來救援,僅通知家屬且還留下其單獨一人,極可能成立過失。ps. 連結內文真不錯,能溫暖登山客的心!

@@】評論

有預見可能及避免可能性在為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怠於注意,按照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應屬於無認識過失。

蘇厚安】評論

7F 的說明不太正確通說就過失的內涵是指:「客觀」應注意(有注意義務),能注意(罪責-主觀上預見可能)、不注意(違背注意義務),迴避可能是其罪責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