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g-Jen Yang】評論
社會法制階段:當"公眾"有共識時,社會規範是可以改變的。普遍倫理階段:以"個人"的道德倫理來做是非對錯的判斷。題目中的例子:金恩博士(個人)為了爭取黑人的權利,而力圖推翻當時的社會制度,所以例子是 普遍倫理。
【林彥岑】評論
別忘記+1原則老師教學的內容比學生道德發展再高一階段所以學生現在是普遍倫理-1 = (B)社會法制取向 (答案)
【曾顯智】評論
今恩社會契約
【互相打氣賺Y幣^_^】評論
(一)避罰服從取向:恐懼懲罰,無條件服從權威者,個體認為凡是不被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遭到批評、指責的行為都是壞的。(二)相對功利取向:行為對錯視行為後果賞罰而定,道德是一種利益交換,希望得到比付出多,類似買賣的關係,認為得到利益就是好的。(三)尋求認可取向:以人際關係和諧導向,順從傳統要求,表現從眾行為。(四)順從權威取向:以法治觀念判斷是非,信守法律權威,重視社會秩序。(五)法治觀念取向:表現思考的靈活性,不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個體行為,法律為公益而制定,行為對錯視雙方契約或大眾的共同認可而定。(六)普遍倫理取向:個人根據他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建立道德判斷、一致和普遍性的信念,信念的基礎是人性尊嚴、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