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者均屬都市計畫法明定之使用區?
(A)住宅區、文教區、風景區
(B)工業區、行政區、鄉村區
(C)商業區、保護區、森林區
(D)住宅區、行政區、山坡地保育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3),B(0),C(0),D(0),E(0)

用户評論

林翔】評論

都市計畫法第32條都市計畫得劃定住宅、商業、工業等使用區,並得視實際情況,劃定其他使用區域或特定專用區。前項各使用區,得視實際需要,再予劃分,分別予以不同程度之使用管制。 第37條其他行政、文教、風景等使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其規定目的之使用為主。第38條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