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之審議或議決事項,除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七款:「議決會員陳情事項」及第八款:「其他依法令應行使之職權」外,均應報經主管機關:
(A)備查
(B)核定
(C)核備
(D)查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408
統計:A(230),B(599),C(54),D(19),E(0)

用户評論

【用戶】乘風遠颺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8條  會務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議組織章程及會員停權等有關權利義務事項。  二、議決工作計畫。  三、審議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或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四、審議借債及捐助事項。  五、審議預算、決算。  六、議決會長及會務委員提議事項。  七、議決會員陳情事項。  八、其他依法令應行使之職權。  前項各款所定職權之行使,以會議方式行之,其屬於第一款至第六款之審議或議決事項,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第一項各款所定職權之行使,遇有爭議或窒礙難行時,應報經主管機關決定之。  會務委員會對於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