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評論
姓名條例第13條 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更正本名者,以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因收 養或終止收養而須改姓者,辦理收養或終止收養登記之申請人,均得為改姓申請人。
【蘋果咪咪】評論
被認領人也得為認領登記的申請人吧!既然這樣被認領人應改也能申請改姓才是啊?但這題既然說是姓名條例的名文規定也只能照規定解釋了
【anny】評論
姓名條例第13條(改姓冠姓改名之申請人)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更正本名者,以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因收養或終止收養而須改姓者,辦理收養或終止收養登記之申請人,均得為改姓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