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核准或同意於灌排系統及灌區集水區域內排放廢污水」之行為,導致污染物累積於土壤或地下水,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人。依法稱為:
(A)污染行為人
(B)污染土地關係人
(C)潛在污染責任人
(D)法定污染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曾凱琳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污染行為人指因有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人 (一)洩漏或棄置污染物。(二)非法排放或灌注污染物。(三)仲介或容許洩漏、棄置、非法排放或灌注污染物。(四)未依法令規定清理污染物。污染土地關係人指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污染整治場址時,非屬於污染行為人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潛在污染責任人指因下列行為,致污染物累積於土壤或地下水,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人(一)排放、灌注、滲透污染物。(二)核准或同意於灌排系統及灌區集水區域內排放廢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