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ra11028】評論
營利事業查核準則 第90條(A)十、進口貨物之關稅,應列為貨物之成本。 (B)九、應納貨物稅及菸酒稅廠商,繳納原物料之貨物稅及菸酒稅,應准併當年度進貨成本或製造成本核實認定。(C)進貨運費:原就得列為進貨成本(D)十五、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二節計算繳納之營業稅,應 以稅捐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