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我國國民王先生(居住者,無配偶)107 年中因病去世,遺有國內銀行存款 7,000 萬元、國外銀行存款 2,000萬元,由獨生女(17 歲 3 個月)繼承遺產。請問其遺產稅應納稅額為多少元?
(A) 5,715,500 元
(B) 8,715,500 元
(C) 8,790,500 元
(D) 8,975,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光陰子】評論

7000+2000-1200-50-50*3-123=74772477*.15=371.55371.55+500=871.55

d8251】評論

遺贈稅法 第17條(扣除額)二、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十萬元。其有未滿二十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四十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遺贈稅法施行細則 第10條之1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五款所稱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不滿一年或餘數不滿一年者,以一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