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子】評論
7000+2000-1200-50-50*3-123=74772477*.15=371.55371.55+500=871.55
【d8251】評論
遺贈稅法 第17條(扣除額)二、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十萬元。其有未滿二十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每年加扣四十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遺贈稅法施行細則 第10條之1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五款所稱距屆滿二十歲之年數,不滿一年或餘數不滿一年者,以一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