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珍(努力再努力)】評論
地治法第62條第1項:各直韓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
【今年必考上!】評論
(A)第62條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
【鯊鯊上岸了】評論
立法組織自治條例:上級核定行政組織自治條例:議會同意-> 上級備查
【Fangoo_110地特四】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 62 條Ⅰ 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A);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B);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Ⅱ 縣(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A);各縣(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縣(市)議會同意後,報內政部備查;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縣(市)政府定之(C)。Ⅲ 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除主計、人事及政風機構外,定名為科。但因業務需要所設之派出單位與警察及消防機關之一級單位,得另定名稱。Ⅳ 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