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美國總統針對國會立法進行口袋否決(pocket veto),下列何者是行使權限的正確時機?
(A)國會休會前
(B)國會開議的任何時間
(C)委員會審查期間
(D)聯邦最高法院受理訟案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0331
統計:A(1041),B(71),C(81),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mark lia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否決權美國總統於接到國會提請公布法案成法律後 ;如不贊 同,可在十日內行使「否決權」(Veto Power),即將法案送回國 會覆議。如國會兩院再各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法律始能生效。 口袋否決如法案係在國會閉會前十天以內通過者,則總統僅將法案留置不予公布,即可達到否決效果,是所謂「口袋否決」 yahoo 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