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1.教授:獲有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後,所任私人機構年資,自第八年起,得認定與教授職務等級相當。2.副教授:獲有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後,所任私人機構年資,自第四年起,得認定與副教授職務等級相當。3.助理教授:獲有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後,所任私人機構年資,得認定與助理教授職務等級相當。4.講師:獲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後,所任私人機構年資,得認定與講師職務等級相當。
【M10144003】評論
少算到講師.............
【Hejihui】評論
我把特聘教授也一起算進去了......(飲恨
【蕭煜縉】評論
國中小??大學??不好意思我有搞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