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ander52】評論
以原就被原則.彰化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15條(因侵權行為涉訟之特別審判籍)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南投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簡單記法,只要你撞到誰,被撞的那個人的住所是沒管轄權的,因為他是原告,你是被告。民訴以原就被原則,原告是沒有管轄權的。
【李珮綺】評論
以原就被原則=原告要去遷就被告,管轄法院以被告知之住所地為原則民事、行政訴訟法的管轄法院,採以原就被原則、專屬管轄、行為地法院管轄。資料來源
【小銀】評論
回七樓,管轄法院方面,原告必須遷就被告是要防止濫訴。如果被告要遷就原告,我要惡整別人太容易了,靠著到處告人來使人疲於奔命就好啦!被我告的人都必須大老遠跑來我家這邊的法院開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