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us Chen】評論
1.參與免試入學之學生將採計其國中在校成績,以國中前五學期之九年一貫學習領域評量成績,由臺北市各國中校務行政系統擇優採計三學期,換算成全校排名百分比後,依學生選填志願順序分發學校。2.各高中高職招生名額依規定採用外加方式,以平均分散各校為原則3.需跟同類別身心障礙學生比序才可依志願分發學校
【要加油】評論
外加方式=採外加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