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著作權法上有關著作財產權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授課教師為學校授課需要,得重製與上傳他人之著作於教學平台上
(B)為編製授課教師上課之教學講義,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C)為教學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D)供教學非營利之目的,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公開傳輸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0204
統計:A(19),B(3),C(25),D(2),E(0)

用户評論

Schein_地特三等上榜】評論

教師為授課或製作教材而另行重製他人的著作,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6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應得到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否則可能構成侵害重製權的行為。教師如須將教材上傳網路,應事先向出版社取得授權為宜,否則即有可能構成侵害公開傳輸權的行為。我國著作權法第51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from 智慧財產局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5&ctNode=7561&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