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在 2018 年 10 月 21 日臺鐵 6432 次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事故,罹難受害者中,有 5 名未滿 15 歲之卑南國中學童,試問其旅行平安險的死亡給付效力?
(A) 死亡給付無效,保險人得加計喪葬費用
(B) 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C) 死亡給付無效,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D) 重大交通事故無道德危險,死亡給付有效,全額給付保險金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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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 DREAM COMES】評論

保險法第 107 條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前二項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 107 條(舊法條,於1090522已變更)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前項利息之計算,.....

Dannice Lai】評論

保險法第 10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