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ali2707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第32條
【用戶】8356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本試卷為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人員甄試考卷,應參考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第38條規定:申請臨時用水者,應繳付水費保證金或由本公司所屬同一區管理處用戶具保。但建物改建、違章臨時用水及臨時性買水者不在此限。 前項保證金,其數額以預估二個月用水之水費為準。用戶於廢止用水後,憑收據向本公司申請退費。如收據遺失者,得以其他證明文件代之。故答案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