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告訴乃論之罪,偵查中撤回→偵查終結;審理中撤回→諭知不受理判決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評論
但是題目中已經說經檢察官起訴後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第 302 條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snoopy75smb】評論
通姦罪已除罪化,建議删除。解釋字號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