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 Wang】評論
是否只要懷孕 就算婚姻效力有效呢? 在哪一法條看的到??
【楊靜怡】評論
民法第989條 (結婚之撤銷-未達結婚年齡)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民法第980條(結婚之實質要件-結婚年齡)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不得結婚。
【Ming Yi Chen】評論
已懷胎. 不得撤銷 註記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