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公務人員之實體保障不包括下列那一種情形?(A)經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 (B)經銓敘審定之俸給(C)依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 (D)由上級機關派任之職位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3條--A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變更。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4條--B
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之俸級應予保障,非依法律不得降級或減俸。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5條--C
公務人員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非依法令不得變更。
【評論主題】9 當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行政行為應選擇何種方法?(A)能最快達成目的者 (B)最能符合上級主管意見者 (C)為承辦人員最屬意者 (D)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7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合目的性)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必要性、最小侵害性)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狹義比例原則、禁止過度原則)
口訣:適、必、狹義
目、侵、禁止
【評論主題】1 關於確認訴訟之提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B)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 3 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 2 個月不為決
【評論內容】
題目是問,關於確認訴訟的敘述
(B)選項的敘述內容為撤銷訴訟。
行政訴訟法 第4條 (撤銷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
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訴訟法 第6條 (確認訴訟)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
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A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
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C
確認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
訴訟者,不得提起之。---D
【評論主題】3 關於行政程序法管轄權競合時處理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者,不能協議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B)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C)同一事件
【評論內容】
(C)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皆有管轄權,不能協議者,得申請行政法院指定之
行政程序法 第13條
1、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B
2、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D
3、不能協議者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A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項行為應受行政罰?(A)依法令之行為 (B)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C)過失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行為 (D)出於防衛自己權利之正當防衛行為
【評論內容】(A)依法令之行為行政罰法 第11條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B)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 行政罰法 第9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C)過失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行為 行政罰法 第7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D)出於防衛自己權利之正當防衛行為行政罰法 第12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
不予處罰。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執行法明定之間接強制執行方法?(A)代履行 (B)收取交付動產 (C)封閉住宅 (D)註銷證照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 第28條
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B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C
三、收繳、註銷證照。----D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種法規命令之訂定得不依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為之?(A)關於經濟之法規命令 (B)關於交通之法規命令(C)關於稅捐之法規命令 (D)關於外交之法規命令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
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
【評論主題】10 行政機關與人民互負給付義務者,得締結何種行政契約?(A)和解契約 (B)雙務契約 (C)調解契約 (D)負擔契約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137條 (雙務契約)----B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二、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行政程序法 第136條 (和解契約) ----A
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
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
,以代替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7 公務員有下列何項情形時,其職務尚不至於應該當然停止?(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 (B)依刑事訴訟程序被傳喚(C)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D)依刑事確定判決,在監所執行徒刑中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 第4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
口訣:羈公監所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之考績?(A)提前考績 (B)年終考績 (C)另予考績 (D)專案考績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3條
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
1、年終考績:年終考核其當年1~12月任職期間考績。
2、另予考績:任職不滿1年,連續任職已達6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3、專案考績:重大功過,隨時辦理。
【評論主題】五、下列八種解答可用於對一堆疊(Stack)資料結構執行 POP 或 PUSH 運算:【題組】(1)Readfrom Mem(SP), Decrement SP; (2)Read from Mem(S
【評論內容】感謝:﹞
【評論主題】三、軟體大小是影響軟體開發專案成本、時程與工時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請說明軟體大小度量(Software Size Measurement)常用的方法,並請說明這些方法的適用時機與比較分析其優缺點。(2
【評論內容】
民法第989條 (結婚之撤銷-未達結婚年齡)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民法第980條(結婚之實質要件-結婚年齡)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不得結婚。
【評論主題】二、請依現行營建法規體系之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那些使用分區?另何謂「基準容積」?(10 分)
【評論內容】
行政係立於法律(即立法權之作用)之下,除司法及監察以外之國家作用;而考試在此一定義下則包含於行政之內。
大法官吳庚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