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靜怡】評論
行政係立於法律(即立法權之作用)之下,除司法及監察以外之國家作用;而考試在此一定義下則包含於行政之內。大法官吳庚的見解
【Aimee Kung】評論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考試權隸屬於行政權底下喔!
【林恩】評論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各級民意機關。二、司法機關。三、監察機關。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A屬民意機關,B屬民意機關,C為監察機關,D考試權屬於實質意義的行政權,排除ABC,應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