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試評估兩岸民眾就醫之可近性(accessibility)。(10 分)兩岸民間各有那些說法是用以形容當地民眾就醫可近性的問題?(5 分)兩岸政府及醫療提供者各有那些改善作為?(10 分)其中有那些作為可以提供對岸參考或學習?(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4945
統計:A(159),B(374),C(466),D(26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文

用户評論

沈俞萍】評論

簽之撰擬要領: (1) 「主旨」:扼要敘述,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擬辦,不分項,一段完成。 (2) 「說明」:對案情之來源、經過與有關法規或前案,以及處理方法之分析等,作簡要之敘述,並視需要分項條列。 (3) 「擬辦」:為「簽」之重點所在,應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之方案。意見較多時分項條列。 (4) 「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一段不提擬辦意見,「擬辦」一段不重複「說明」。

張峻瑋】評論

簽之撰擬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