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 我國法人甲以製造軟糖為業,並同時外銷至 A 國市場。今 A 國乙因在 A 國購買並食用甲所設計與製造之軟糖,不幸因軟糖卡在咽喉而窒息死亡,乙之父母丙、丁向 A 國提起請求甲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訴並取得勝訴判決確定。今甲在 A 國境內無任何可供強制執行之資產,故丙、丁持 A 國法院確定判決向我國聲請承認與執行。關於 A 國法院就該案件有無管轄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國法院有無管轄權,應依照 A 國之法律決定之
(B)我國沒有法律決定 A 國有無管轄權,無法否定 A 國之管轄權,故應該承認 A 國法院之判決
(C)類推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第 15 條第 1 項侵權行為地管轄的規定,A 國為損害結果發生地,故 A 國法院就本件有管轄權
(D)依照以原就被原則,原告丙、丁應該到被告甲之住所地國即我國來起訴,故 A 國無管轄權,不應承認其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087
統計:A(3),B(4),C(35),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