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投信投顧事業得與下列何種人員簽訂全權委託契約?
(A)法人機構提出法人授權證明者
(B)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C)受監護宣告人
(D)選項ABC皆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4856
統計:A(707),B(5),C(7),D(61),E(0)

用户評論

mywycj】評論

受任人發現客戶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拒絕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一、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之代理者。二、受破產之宣告未經復權者。三、受監護宣告人。四、受輔助宣告人未經輔助人同意者。五、法人或其他機構未能提出該法人或該機構出具之授權證明者。六、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及受任人之負責人、業務人員及受僱人。七、證券自營商未經金管會許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