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過天晴】評論
(A)為認定原住民身分,保障原住民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 (原住民身分法第1條) (B)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除第九條另有規定外,原住民身分不喪失,非原住民不取得原住民身分。 (原住民身分法第3條) (D)原住民與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前項父母離婚,或有一方死亡者,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行使或負擔者,其無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 (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九條另有規定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
【卓萱】評論
無須委員會同意
【YK Lin】評論
若原住民領養非原住民子女,請問這樣其子女也有原住民身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