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於市區行經路線設站,其間隔不得少於多遠為原則?
(A)500公尺 
(B)300公尺 
(C)800公尺 
(D)100公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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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玫玫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在市區行經路線、設...

【用戶】都考我會的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37條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班車在市區行經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其行經市區內之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基於維護當地交通秩序之需要,應與當地政府協議定之。二、市區行經路線,以能便捷直接到達業者在該市區所設之車站為原則。三、市區設站,其間隔不得少於五百公尺為原則。四、經同意之營運路線、設站地點及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當地政府如因實際需要得予調整變更,並應函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