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刑法第 29 條規定之教唆犯為共犯。下列有關此種犯罪參與類型的說明,何者正確?
(A)甲教唆乙殺丙。乙躲在丙宅附近準備攻擊丙時,即被逮捕。甲不成立教唆預備殺人罪
(B)店員甲將商店關門後,卻故意不鎖上大門,藉此引誘乙入內行竊。甲成立教唆竊盜罪
(C)甲知道乙欠下巨額債務,便告訴乙: 「可以試試看搶劫的方法籌錢」 。乙果然挑了一家銀行遂行 強盜。甲成立教唆強盜罪
(D)乙猶豫是否竊取他人之物。甲在旁慫恿至附近的珠寶店竊取。乙因而下定決心,挑了一間店家, 進入店內竊盜。甲僅成立(心理)幫助竊盜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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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llen31c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甲教唆某乙殺丙,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
【用戶】柏鋒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實務見解揭櫫,現今修法後採否定說,故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