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6. 自鳴其「ㄐㄧㄠ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1634
統計:A(18),B(115),C(0),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交通工具與交通費法條來源、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任務、主管機關 Vs.學校 -學生申訴事件承辦單位法源簡介

用户評論

【用戶】Penny H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 92 年 08 月 07 日)已廢除第 17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定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應由各級學校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必要時,應依據家長之個別需要調整服務內容及方式。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第 9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

【用戶】Penny H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 92 年 08 月 07 日)已廢除第 17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定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應由各級學校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必要時,應依據家長之個別需要調整服務內容及方式。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第 9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