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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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8 下列何者屬於「不純正不作為犯」?(A)生母殺害自己的初生嬰兒(B)母親故意不餵乳致其嬰兒餓死(C)生母遺棄自己的初生嬰兒(D)見鄰居的幼兒發生危難而不為救助99年地方政府五等法學大意#4011
【用戶】咪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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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1.純正身分犯: 係指行為人必須具備特定資格與條件始能成立之身分犯,若無此等特定資格與條件則無法獨自成立犯罪。亦即,立法者在制定某一犯罪規定時,業將行為人之身分、資格考量在內,認為行為人必須具有特定之身分、資格,而實現該行為時,始會牴觸其犯罪之規範目的,若行為人並未具有此等身分、資格,即無法成立犯罪之正犯,至多僅能以共犯之型態來實現犯罪。例如:刑法第121條之不違背職務之公務員收受賄賂罪、第168條之偽證罪。此等身分又稱為構成身分。 2.不純正身分犯: 係指特定資格與條件只是當做加重或或輕刑罰理由,不具特定資格與條件之人,固然不能成立加重或減輕要件之罪,但仍可成立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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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8 下列何者屬於「不純正不作為犯」?(A)生母殺害自己的初生嬰兒(B)母親故意不餵乳致其嬰兒餓死(C)生母遺棄自己的初生嬰兒(D)見鄰居的幼兒發生危難而不為救助99年地方政府五等法學大意#4011BA---.....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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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1.純正身分犯: 係指行為人必須具備特定資格與條件始能成立之身分犯,若無此等特定資格與條件則無法獨自成立犯罪。亦即,立法者在制定某一犯罪規定時,業將行為人之身分、資格考量在內,認為行為人必須具有特定之身分、資格,而實現該行為時,始會牴觸其犯罪之規範目的,若行為人並未具有此等身分、資格,即無法成立犯罪之正犯,至多僅能以共犯之型態來實現犯罪。例如:刑法第121條之不違背職務之公務員收受賄賂罪、第168條之偽證罪。此等身分又稱為構成身分。 2.不純正身分犯: 係指特定資格與條件只是當做加重或或輕刑罰理由,不具特定資格與條件之人,固然不能成立加重或減輕要件之罪,但仍可成立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