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牌照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可禁止其行駛。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152
統計:A(407),B(59),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管業申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n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n一、未領用牌照行駛。n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n 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n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n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n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n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n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n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n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n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n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n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n照吊銷之。n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n限期領回之。n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n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用戶】管業申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n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n一、未領用牌照行駛。n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n 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n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n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n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n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n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n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n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n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n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n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n照吊銷之。n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n限期領回之。n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n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用戶】管業申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n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n一、未領用牌照行駛。n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n 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n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n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n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n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n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n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n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n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n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n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n照吊銷之。n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n限期領回之。n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n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