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7.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違反此規定者,應處以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A)1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
(B)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
(C)20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
(D)2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 。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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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ocelyn Wang】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第 87 條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