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8.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自行或委託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電話值機人數在 10 人以上者,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進用視覺功能障礙者至少達電話值機人數多少比率?
(A)10%
(B)20%
(C)30%
(D)40% 。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Jocelyn Wang】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6-1 條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自行或委託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電話值機人數在十人以上者,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進用視覺功能障礙者達電話值機人數十分之一以上。但因工作性質特殊或進用確有困難,報經電話值機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於前項但書所定情形,電話值機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與自行或委託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之機關相同者,應報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