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潼】評論
國民教育法第8-2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組成。教師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訂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