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教唆乙傷害 A,乙拒絕,被一旁乙之同居人丙知悉。一星期後丙隱瞞乙打電話給甲,謊稱乙改變心意,但要求甲先將之前約定予乙的新臺幣(下同)10 萬元匯入丙的帳號。甲匯款後,丙捲款潛逃。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而 10 萬元依新修正刑法又應如何處置?(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適中0.616894
統計:A(96),B(121),C(103),D(2043),E(3805)

用户評論

【用戶】愛德華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考選部公布此題一律給分http://wwwc.moex.gov.tw/ExamQuesFiles/Question/100/100110_5401.pdfhttp://wwwc.moex.gov.tw/ExamQuesFiles/ModifyAnswer/100/100110_MOD5401.pdf

【用戶】謝煥春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這是不是 公布不法業者名稱亦屬行政罰手段之一

【用戶】三中王086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