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評論內容】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
【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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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三、甲持法院准許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對發票人乙所有之 A 地為強制執行。於執行法院實施查封後,乙如主張該本票債權在甲聲請准許本票強制執行前已經清償而消滅,應如何謀求救濟,始得停止
【評論內容】其內容應力求周延,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若因事起倉促,一時之間不 能就相關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鉅細靡遺悉加規範,而有待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方能有效達成緊急命令之目的者,則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其意旨,於立法院完成 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
【評論主題】4 下列那一種與行政處分有關之訴訟類型,無訴願程序先行之必要?(A)撤銷訴訟 (B)一般給付訴訟(C)課予義務訴訟 (D)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
【評論內容】一、訴願先行程序是在訴願前針對科技或專業性的處分,在提起訴願前先向原行政處分機關尋求補救與改進之行政救濟制度二、然而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需有訴願前置原則之適用,故有訴願先行程序的可能,予以排除
【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評論內容】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
【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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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下列有關行政執行法上拘提管收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A)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得以被管收之日數折抵而免除(B)拘提、管收之聲請,應就近向高等行政法院為之(C)法院為拘提管收之裁定後,應將拘票及
【評論內容】C 錯在拘提跟管收並非同一執行,拘提完還需在24小時內聲請管收,有必要才會真的管收
【評論主題】34.關於公示送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得申請行政機關准為公示送達(B)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得申請行政機關准為公示送達(C)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得
【評論內容】第 75 條
【評論主題】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如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出何種救濟程序?(A)聲請再審(B)聲請重新審
【評論內容】再審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應如何處理陳情?(A)應訂定作業規定,委託具專業知識之民間團體迅速、確實處理之(B)陳情以言詞為之時,受理機關應作成紀錄,並向陳情人朗讀或使閱讀後命其簽名或蓋章(C)陳情內容係不滿行政政策時,
【評論內容】第 168 條
【評論主題】有關聽證程序下列何者為非?(A)聽證以主持人說明案由為始(B)聽證程序應通知已知利害關係人參加(C)聽證已終結並做成決定後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再為聽證(D)聽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公開以言詞為之。
【評論內容】第 66 條聽證終結後,決定作成前,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再為聽證。
【評論主題】30. 下列成語,何者可用以「比喻極殺風景的事」?(A)失之交臂(B)煮豆燃萁(C)春樹暮雲(D)焚琴煮鶴
【評論內容】
名稱】:春樹暮雲
【出處】:唐·杜甫《春日憶李白》詩:“渭北春天樹,江東日暮雲。何時一樽酒,重與細論文。”
【釋義】:表示對遠方友人的思念。
【評論主題】21. 下列文句「 」的成語,何者使用正確 ?(A)他對人「頤指氣使」,絲毫沒有高官的架子(B)老一輩的人有些觀念「根深柢固」,難以改變(C)在一片鼓掌聲中,演唱者感覺「曲高和寡」,再次出場演唱了幾首
【評論內容】
【名稱】:頭童齒豁
【拼音】:tóu tóng chǐ huò
【釋義】:童:原指山無草木,比喻人禿頂;豁:缺口。頭頂禿了,牙齒稀了。形容人衰老的狀態。
【出處】:唐·韓愈《進學解》:“頭童齒豁,竟死何裨?”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是國家賠償法中的「公有公共設施」?(A)公立公園(B)封閉整修中的道路(C)台北市立游泳池(D)花蓮縣立文化中心
【評論內容】公有之公共設施公共設施,係指行政主體為特定的目的所提供設置之有體物或物之設備而言。諸如公園、道路、學校、河道、橋樑、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之房舍及其附屬設備等。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所定之「公共設施」是否以公有者為限,如國家向人民租借或徵用民宅使用,抑或產生公用地役關係10,上開等設施有欠缺,致人民之身體、生命或財產受損害時,國家應否負損害責任?甲說11:認為國家賠償法第3條所定之公共設施,應從嚴解釋,宜以公家所有者為限。蓋如非公有設施而有國家賠償,其責任未免過重,同時被害人民仍可依民法第191條規定請求真正所有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乙說12:認為公有公共設施應從寬解釋,實不必以國家或其他公法人所有者為限,其為國...
【評論主題】763.警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下列何者有誤? (A)為保護被害人,必要時應派員於被害人住、居所守護 (B)對保護令所令禁止行為及遵守事項,應命相對人確實遵行 (C)應告知相對人其得行使之權利
【評論內容】第7條 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人員,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評論主題】640.警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下列何者有誤? (A)為保護被害人,必要時應派員於被害人住、居所守護 (B)對保護令所令禁止行為及遵守事項,應命相對人確實遵行 (C)應告知相對人其得行使之權利
【評論內容】第7條 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人員,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評論主題】247.警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下列何者有誤? (A)為保護被害人,必要時應派員於被害人住、居所守護 (B)對保護令所令禁止行為及遵守事項,應命相對人確實遵行 (C)應告知相對人其得行使之權利
【評論內容】第7條 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人員,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評論主題】197.警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下列何者有誤? (A)為保護被害人,必要時應派員於被害人住、居所守護 (B)對保護令所令禁止行為及遵守事項,應命相對人確實遵行 (C)應告知相對人其得行使之權利
【評論內容】第7條 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人員,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評論主題】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關於共同違法之敘述,何者正確?(A)故意、過失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共同處罰之(B)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其無此身分或特定關係者,不予處罰(
【評論內容】第 14 條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前項情形,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其無此身分或特定關係者,仍處罰之。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處罰有重輕或免除時,其無此身分或特定關係者,仍處以通常之處罰。
【評論主題】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B)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C)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D)
【評論內容】第 9 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中應自行迴避之事由?(A)公務員之父親為事件當事人(B)公務員之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之關係(C)公務員之配偶曾為該事件之鑑定人(D)公務員曾為該事件之證人
【評論內容】第 32 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評論主題】【題組】6. 過眼雲煙:
【評論內容】1.權威式領導 所有政策均由領導者決定;工作分配及組合多由領導者單獨決定;領導者對下屬較少接觸。此類領導者也被稱為是“獨裁式”的領導,他們幾乎決定所有的政策;所有計劃及具體的方法、技術和步驟也由領導者發號施令,並要求下屬不折不扣地依從;工作內容、資源的分配及組合,也大多由他單獨決定;平時他們對下屬和員工的接觸、瞭解不多,如有獎懲,也往往是對人不對事。大多數權威式的領導者為人教條而且獨斷,往往藉助獎懲的權力實現對別人的領導, 對下屬既嚴厲又充滿要求。 2.參與式領導 參與式領導者一般會在理性的指導下及一定的規範中,使下屬及員工為了目標做出自主自發的努力,他們往往認真傾聽下屬的意見並主動征求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