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如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出何種救濟程序?
(A)聲請再審
(B)聲請重新審理
(C)提起抗告
(D)聲請複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4431
統計:A(169),B(597),C(34),D(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訴訟代理人、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用戶】愛德華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