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育銘】評論
依據最新修訂家戶訪查作業規定警勤區員警應經常使用勤查系統核對資料,蒐集對社區治安具危害性較大n之特別記事人口動靜態資料,並依下列分類,註記於戶卡片目錄(附件五n):n(一)記事一人口:治安顧慮人口。n(二)記事二人口:n 1.記事一人口經列管三年期滿除名改列(由刑事單位認定)。n 2.因案逃亡或藏匿經通緝之被告。n 3.違反刑事法律經移送之犯罪嫌疑人。n 4.經法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核發保護令之加害人。n 5.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九條,或兒童n 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條之罪經n 移送之犯罪嫌疑人。n(三)無記事人口:前二款以外之一般人口。n前項記事人口註記資料異動者,應隨時辦理更新作業。特別記事人口有記事一、記事二,另外還有無記事人口資料須註記於戶卡片目錄
【我阿但我不賣鑽石】評論
第24點 記事一人口經以治安顧慮人口列管三年期滿除名(由刑事單位認定),改列記事二人口訪查二年,訪查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 記事二人口判決確定,執行徒刑完畢訪查三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執行受刑法裁判徒刑宣告之易刑處分及非執行徒刑者,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訪查二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經裁判緩起訴、緩刑者期間未經撤銷者,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及不受理案件應立即改列無記事人口。 記事二人口訪查頻率,由警察局視治安狀況與實際需要律定,每三個月訪查一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