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契稅條例第三條所稱契價,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爲準。而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由何機關定之?
(A)內政部
(B)教育部
(C)財政部
(D)文化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9868
統計:A(321),B(11),C(997),D(2),E(0)

用户評論

【用戶】凌興泓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3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六人,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就下列人選中遴聘:一、直轄市:由財政局(處)長、地方稅稽徵機關局(處)長、建築管理主管人員一或二人、地政主管人員一或二人、地方稅稽徵機關主管科長為當然委員,另由市政府聘請市議員代表二人、不動產估價師代表一或二人、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公會之專業技師一人、都市計畫專家學者代表一人及建築師公會之專門技術人員一或二人為委員,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或二人,由市長或市長指派副市長、財政局(處)長、稽徵機關局(處)長分別兼任。二、縣(市):由縣(市)長、財政局(處)長、地方稅稽徵機關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