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傳統觀點 房屋稅 長期下 累退稅性質 出租者價格完全彈性 因此租屋者 繳全部的房屋稅 如果這時房屋稅下降 收益者當然是 租屋者 可以少繳點稅 。我記得沒有分 高所得的租屋者 應該是分成 高所得房屋供給者(出租者)和低所得房屋需求者(租屋者) 有錯請指教
【Huang-Che Lin】評論
A選項改成累退稅;B選項改成累進稅;D選項會產生超額負擔
【Kuo-Lun Wu】評論
D選項在一般要素稅下不是不會產生超額負擔嗎???
【佳龍】評論
我認為D也可以
【簡太一】評論
傳統觀點 房屋稅 長期下 累退稅性質 出租者價格完全彈性 因此租屋者 繳全部的房屋稅 如果這時房屋稅下降 收益者當然是 租屋者.....
【....】評論
我認為D也可以
【小可羅】評論
D)新觀點下,又分為單一稅率和差別稅率,前者同一般要素稅,沒有貨物稅效果(EB=0);後者則會有EB
【努力一定會有成果】評論
我認為D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