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補習教育之對象為:
(A)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
(B)已受基本教育,再教育之成人
(C)大學聯考落榜之考生
(D)在職教育之公務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1407
統計:A(2325),B(179),C(26),D(21),E(0)

用户評論

【用戶】Jo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